林崇安:无我和空性 第一讲 破神我、离蕴我
牧兰2024-10-05 12:1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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无我和空性第一讲
破神我、离蕴我
林崇安(2007)
○宇宙中普遍的真理一直存在着,这种普遍的真理称作「正法」。
○走在正法的道路上,不外是累积福德和智慧资粮,此中包含止和观。
○止和观的资粮来自闻、思、修;也就是亲近善士、听闻正法、如理作意、法随法行。
○观的资粮是从正见开始,最重要的是要掌握无我和空性的义理。
○经由如理思惟,了知生死轮回的过患,次应认识「我执」为其根本。为断我执,须求能断的正确方法,于「无我正见」获得决定,而后于彼义数数修习,这是菩提道的必经部分。
【论据】(入中论颂)
外计受者常法我,无德无作非作者,依彼少少差别义,诸外道类成多派。
如石女儿不生故,彼所计我皆非有,此亦非是我执依,不许世俗中有此。
【解说神我】
数论派的一些重要主张:
(1)将一切所知分为廿五谛:1神我(我、士夫),2根本自性(主),3大(觉知),4慢,5-9五唯,10-20十根,和21-25五大种。五唯是: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。十一根是:五觉根、五作根(五身根)和意根。五觉根是:眼、耳、鼻、舌和皮肤。五作根是:口、手、足、大、小便道。五大种是:地、水、火、风、空。
(2)「神我」是(a)能受者:受苦乐等,(b)常法,(c)非变异之作者,(d)无「喜、忧、暗」之功德,(e)遍一切故而无作用。由彼神我常时独立,故名为常。「喜、忧、暗」即「乐、苦、痴」之异名。
(3)根本自性是能生果者。于何时生果?于「神我」生起欲念时:当「根本自性」知道「神我」想要享受声等境,就与神我配合,变化出各种现象,供神我受用。
(4)根本自性生起变化的过程是:从根本自性先产生「大」。大与觉知二者异名,谓能双现外境与内我之影像。从大生「慢」。慢分为:变异慢、喜慢、暗慢。从变异慢生出五唯(色、声、香、味、触)。从喜慢生出十一根。再从五唯生出五大种。耳等五根由意加持,摄取声等五境,觉知而起贪着;神我思惟觉知所着之义,便生起欲念来受用诸境。众生不了解各种现象是根本自性变化出来的,所以才会轮回。
(5)有一天,瑜伽者听闻师长的口诀,依口诀生起定解:「这些现象只是根本自性的变化而已」,于是逐渐脱离对外境的贪着,观察诸境的过患,远离诸欲,修习静虑。依止静虑产生天眼通,接着以天眼去观察根本自性。当根本自性被天眼看到的时候,宛如被正妻发现的情妇,含羞地将各种变化的现象收摄入根本自性中,脱离神我。这时,在瑜伽者的心上,一切世俗的显现都消失了,神我不再受用外境而独存,名曰解脱。
【破神我】
(1)外道各派所计之「神我」,是一种「离蕴我」,中观师立出论式来破:
外道各派所计之我,应于真实性非有,因为无生故。喻如石女儿。
外道各派所计之我,应非俱生我执之所依,因为无生故。喻如石女儿。
(2)离蕴外无体性相异之神我。此神我和蕴全无关系,修此枉费功夫。(3)中观师所说的人我执之「所依」是蕴所组合的「我」或人(补特伽罗),此是无常法。人我执之行相是「人之我」,此是无。而外道各派所计之神我,不但于胜义无,于世俗中亦无。
说明:
日常生活中,我们所担忧的「对象」,好象是外在的亲人、事业等,其实追究下去我们真正担忧的是「自己的身心所组成的我」,这就是人我执之「所依」,这才是禅修的真正对象(所依、所缘),而不是神我。我们的潜意识里觉得,自己身、心背后好象有一独立自存的我,称作「常一自在的我」,这是一种错误的认知,把自己的「我」视同主人,把自己的身和心视同仆人来指挥使用,此种我其实就是「离蕴我」。
【实践】
由经行等培养出「止」。
由闻、思等培养出「无我正见」,进而修观,先破除「离蕴我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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